物流業需要法律保駕護航
來源: 發布人:nets 發布時間:2015-08-11
物流業近年來快速發展,尤其是在電子商務的刺激下,發展更是如虎添翼。行業快速發展,新問題、新現象頻現,必然令法律法觀一定程度上顯得相對滯后。
通常法律都有滯后性,經濟現象的熱點往往會成為法律上的焦點,任何行業的發展都有一個不規范到規范的過程,物流行業也是如此。
正是因為我國目前還沒有專門針對物流行業的《物流法》,一旦出現糾紛,唯一的依據就是《合同法》。因此部分物流企業想方設法讓貨主降低對合同的關注。物流單是物流企業提前準備的,需要多次重復使用的格式合同。如果現有的條款有兩種解釋的話,在訴訟中,會做出不利于物流公司的解釋。如果物流公司不能證明在寄件人簽物流單時,已經提醒發貨方注意,這些條款一般都會認定是無效的。
現在物流業貨物丟失、損壞等情況時有發生。部分物流公司可能會在貨物運輸前給貨物進行投物流保險,這樣即使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意外,也可以有保險公司進行賠償。少數物流公司如果發貨方沒有指明,就不進行投保,一旦在運輸途中發生貨物損壞的情況,就推脫責任。發貨方事后得不到應有的賠償,損失嚴重,一般還將于物流公司展開長時間的協商。
新一站保險網提醒您,對于物流業來說,必要的法律規定還是必不可少。只有法律的明文規定,才能約束物流行業中不規范的行為,才能讓物流業更好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