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運輸服務的定價概述
來源: 發布人:nets 發布時間:2015-08-27
運輸價格,是指單位運輸生產量的營運收入,是運輸勞務的銷售價格,是運輸勞務價值的貨幣表現。運輸價格是國民經濟價格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一)運價的構成
運輸價格主要由運輸成本、稅金和利潤三個部分組成。
1.運輸成本
運輸成本是指運輸經營者完成運輸生產任務所耗費的全部活化勞動和物化勞動的貨幣表現。它是運價的主要組成部分。運輸成本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運輸勞務價值量的大小。準確核算運輸成本是制定運價的重要依據。運輸成本主要由基礎設施成本、運轉設備成本、營運成本和作業成本4項內容構成。包括工資、附加工資、燃料費、折舊費、維修費、養路費、通行費、運輸管理費、事故損失費和管理費等項目。
2.稅金
稅金是經營者從事運輸生產活動所創造的剩余價值中的一部分。
3.利潤
利潤是經營者從事運輸生產活動所創造的剩余價值中的另一部分,是經營者投資和從事運輸活動所產生的收益。對運輸業戶而言,一定時期內所獲利潤額的大小,直接影響到其自身的生存和發展。
(二)運輸價格形式
運輸服務項目繁多,成本消耗方式也各不相同,因此,制定和核計運輸服務價格,應根據具體服務內容的不同,以基價加附加價的形式進行。
根據運價對國民經濟和人民生活的影響程度,運輸價格可分為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經營者定價三種價格形式。
1.政府定價
政府定價指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按照運輸價格管理權限制定的運輸統一價格。近幾年來,隨著市場的不斷開放,政府定價的職能正在逐漸淡化。
2.政府指導價
政府指導價指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按照運輸價格管理權限制定的運輸中準價格、浮動幅度及最低保護價。政府指導價體現了統一性與靈活性相結合的原則,允許經營者在規定范圍和幅度內調價。
3.經營者定價
經營者定價指經營者在運輸價格法規規定的范圍內,根據運輸生產成本、平均利潤水平和市場供求狀況,自主制定的運輸價格。
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應根據當地的物價總水平、運輸的平均成本及市場供需狀況,考慮到不同運輸方式的比價關系,綜合制定。經營者因經營活動的需要,可在規定的定價范圍內或在政府指導價規定的幅度范圍內自行制定、調整運輸價格。經營者根據有關規定自行定價或調價后,應向當地交通主管部門備案,建立內部運價管理制度,加強運輸價格內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