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加強物流安全管理工作實施意見出臺
來源: 發布人:nets 發布時間:2015-09-30
近日,天津市綜治辦、市交通運輸委、市公安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郵政管理局、市商務委、天津海關、市市場監管委、市安全監管局、北京鐵路局天津辦事處、民航天津監管局等11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物流安全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了市郵政管理部門負責市郵政業安全生產監管、郵政業運行安全的監測預警和應急管理,保障全市郵政通信與信息安全。
近日,天津市綜治辦、市交通運輸委、市公安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郵政管理局、市商務委、天津海關、市市場監管委、市安全監管局、北京鐵路局天津辦事處、民航天津監管局等11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物流安全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了市郵政管理部門負責市郵政業安全生產監管、郵政業運行安全的監測預警和應急管理,保障全市郵政通信與信息安全。
《實施意見》提出四方面工作要求: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各部門參加的市物流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統籌協調指導物流安全管理,定期通報情況、研究部署工作。二是加強教育培訓,指導企業完善從業人員實名檔案,加強對從業人員培訓。三是加強安全宣傳,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不斷強化和提供從業人員和用戶的安全意識、防范意識、責任意識和法律意識。四是強化責任追究,將物流安全管理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責任考評。
《實施意見》還提出了五項具體措施:一是深入排查各類安全隱患,切實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倉庫、運輸等物流活動的安全管理,全面掌握物流寄遞企業基本情況,確保底數清、情況明。二是強化安全防范措施,行業主管部門特別是交通運輸和郵政管理部門,應指導物流、寄遞企業加強技防、人防、物防,提高安全防范水平。三是強化科技支撐,各有關部門要共同推動物流安全標準、計量、檢驗檢測、認證認可技術與裝備的推廣應用。四是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加快建設市物流公共安全信息平臺,實現信息系統互通、資源共享和物流全程實時監管追溯。五是嚴格執法檢查,建立完善聯合執法機制,及時發現并解決物流活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堅決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堵塞安全漏洞。
《實施意見》還明確了建立完善八項制度,即認真執行管理標準和禁限寄物品清單制度、逐步實行物流活動實名制、建立違規委托處罰警示制度、落實安全檢查制度、落實情況報告制度、建立特殊物品物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違法犯罪舉報制度和落實責任查究制度。